《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1年4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皖政办秘 〔2021〕 3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全面实施四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客观需要。2020年12月,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大力推进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西大别山、皖南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在充分吸纳林业增绿增效和林长制改革创新做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地、各单位的意见,研究制定本《意见》。
二、《意见》内容
《意见》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紧密衔接乡村振兴和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整体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把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打造成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廊道,为全省绿色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2.主要目标。到2023年,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地全部植树造林,两岸废弃的码头、厂矿和沿线的滑坡山体、裸露地块全部完成复绿,实现宜林还林、应绿尽绿。完成增绿扩量39.2万亩,提升森林质量493.2万亩。到2025年,带动长江流域、沿淮和皖北地区、江淮分水岭地区和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地区完成增绿扩量80.2万亩、提升森林质量1552.1万亩。
3.建设任务。一是整体提升长江生态廊道,带动沿江流域生态修复。开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专项行动,提升皖江森林城市群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二是全面完善淮河生态廊道,优化皖北农田护林体系。全面加强淮河干支流两侧植树造林,持续实施采煤塌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和石质山绿化,促进沿淮和皖北地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三是加快建设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促进江淮地区生态改善。推进江淮运河沿线丘陵岗地和荒坡荒地造林,实施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还绿、庭院增绿,推动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四是精心建设新安江生态廊道,推动皖南地区森林质量升级。围绕建设新安江百里画廊,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培育,严密防控松材线虫病,打造皖南地区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升级版。
4.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引导、强化科技指导等3项措施。《意见》明确,发挥财政引导作用,省财政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生态廊道范围内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三、鲜明特色
一是围绕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持续开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皖江森林城市群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让八百里皖江山青岸绿城美,打造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安徽样板。
二是围绕建设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全面加强淮河干支流两侧植树造林,进一步优化林种树种结构,积极采用优良乡土树种,高质量推进农村“四旁”和城镇“四边”绿化,加快建设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促进沿淮和皖北地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是围绕江淮运河“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道风景线”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沿线丘陵岗地和荒坡荒地造林,积极营造护堤护渠林、生态景观林和特色经济林,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城镇乡村绿量,推动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
四是围绕建设新安江百里画廊,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培育,通过优化结构、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抚育间伐、封山育林、退化修复等措施,切实解决现有林分过纯、密度过大、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整体提升森林健康水平,打造皖南地区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升级版。
来源: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