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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县域经济研究所 团队成员积分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激励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团队集体研究决定,采取团队成员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成果和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贡献度等指标对团队成员实施激励,目的是提升团队的整体实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团队激励主要按加入团队的时间、在团队发挥的作用、团队活动的参与、个人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的贡献等方面按积分给予奖励,每个积分为100元,年终一次考核发放。

一、加入团队时间(以实际参与团队各项活动为初始时间)的积分规则:5年以下(包含5年,下同)为10分;10年以下为20分;15年以下30分,15年以上的40分。

二、团队发挥作用的积分规则:首席专家,100分;所长80分,副所长70分;资深专家,60分;学科点点长、宣传与财务秘书50分;团队申报材料负责人40分,骨干20分;资料整理、网站维护30分。

三、参加团队活动的积分规则:团队集体会议(期初、期末各1次,年度约4次),每次5分;团队研讨会、专题会(次数不限)每次4分;进行团队内部主题演讲的,一小时内20分,一小时以上30分。

四、科研成果的积分规则:科研成果要与团队研究方向高度相关,与团队研究相关不大或不相关的不予奖励,校级A+成果(论文、专著、课题、智库,下同)100分,A80分,B50分。鼓励团队成员开展合作研究,申报科研项目,尤其是国家两类项目、教育部课题,应优先支持团队成员申报的项目。若确认为合作成果(需提供合作证据),第一署名人仍按上述标准计积分,合作人按50%计积分。

五、社会服务的积分规则:社会服务以横向项目的取得和到账经费的数额为依据计算奖励,项目取得与到账经费数额为同一人,按100%计算,不同人的各取50%计算。到账经费在10万以下的,按6%给予奖励,10~50万的,按5%给予奖励,50万以上的,按4%给予奖励。前期横向项目的政策保持不变。原则上到账经费人为项目的主持人,享受校内的相关政策。

六、鼓励团队成员精诚合作,为团队争光添彩,成员以团队名义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按个人荣誉(如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等)个人计算20分;集体荣誉(如省人文社科基地、省协同创新中心、省创新团队等)负责人计算30分。以上激励仅限于科研荣誉,教学荣誉按50%计。

七、积极打造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成员管理按负面清单进行处理,凡违反下述任一项者将劝退团队:

1)长期不参加团队活动(参与率不足50%)的;

2)投入精力不足且加入其他团队的;

3)借团队之名,将横向项目经费纳入个人名下的;

4)有损团队团结和声誉的,如搬弄是非、散布不实谣言、个人信誉极差的;

5)违反学术道德,受到校级以上纪律处分的。

考核办法从2023年开始实行,原来实行的普惠制将取消,年终由资料整理人将团队成员考核材料收集整理,提交团队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本规定的前两项由自有资金发放,其余的按取得的专项基金(如省级科研团队、校级学科特区、省级高峰学科等)发放。按团队惯例,可在“三节”预发50%,年后一次结清。